为了改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提高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最近自然资源部与农业农村发布《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问题的通报》,明确提出设施农业可用于一般耕地,无需实施占有平衡。如果设施的农业用地还在使用,就必须恢复原用途。
设施农业用地在非农业建设中闲置的,不应依法处理建设用地审查申请,当场为耕地的,不应实施占有平衡。通报具体来说,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作物种植和家畜水产养殖必要的设施用地。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用于永久基本农田,破坏不需要补充的耕地耕作层,但由于方位关系不能弯曲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用于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充。
养殖设施不得用于永久基本农田,少量永久基本农田明显不能弯曲,允许但必须补充。关于补充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开始建设。
本文来源:亚-www.lyrsrs.com.cn